一、担保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难以对担保申请人提出的担保申请进行初步评价和审核。
二、 对担保申请人提出的担保申请审查把关不严,导致申请受理流于形式。
三、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调查不深入、不透彻,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不全面、不科学
四、授权审批制度不健全,导致对担保业务的审批不规范;审批不严格或者越权审批,导致担保决策出现重大疏漏,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五、未经授权对外订立担保合同,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权利追索被动、经济利益和形象信誉受损。
六、担保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权利追索被动、经济利益和形象信誉受损。
七、对担保合同履行情况疏于监控或监控不当,导致企业不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应对被担保人的异常情况,可能延误处置时机,加剧担保风险,加重经济损失。
八、会计系统控制不力,可能导致担保业务记录残缺不全,日常监控难以奏效,或者担保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可能引发行政处罚。
九、承担代为清偿义务后向被担保人追索权利不力,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