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指导意见》针对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记者从互联网了解到,财政部为了提高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指导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建立单位内部的领导、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岗位分离、轮岗交流等制度。
二是加快建章立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梳理和评估本部门、本单位的风险事项,明确标准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形成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是完善技术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中的作用,运用信息技术落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措施。
四是强化运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内控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