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会〔2014〕44号
关于组织参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财会〔2014〕24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定于2014年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一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为认真组织我区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此项知识竞赛活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目的
广泛宣传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称单位内控规范),在全区范围内普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单位内控规范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深入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工作水平。
二、参赛人员
我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均可参赛。
三、参赛管理
根据《通知》,此次知识竞赛活动由财政部会计司主办。结合广西实际,由自治区、各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参赛,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统计报送工作。
四、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辅导材料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座》(财政部会计司编,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五、竞赛规则
(一)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由电脑系统自动评分。参赛人员请登录财政部门户网站(http://www.mof.gov.cn),在主页点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栏目,或关注财政部政务微信(微信号mofczb),在底部菜单“热点专栏”中点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栏目,参与答题活动,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参赛人员在网上注册答题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二)本次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分为选择题70道(含单选题和多选题)、判断题3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
(三)本次竞赛网上答题时间自2014年8月份起,至10月31日截止。
六、有关事项
(一)评奖工作将引入公证程序进行外部监督。
(二)本次大赛全国将设个人奖550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300名。竞赛采取满分内抽奖、得分排序两种评选方式。当满分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奖项设置总量时,以抽奖方式,在满分试卷中抽取一、二、三等奖;当满分试卷数量未达到奖项设置总量时,则将所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得分的高低确定相应的奖项,如果得分相同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奖项设置总量,以抽奖方式抽取相应的奖项。为充分调动我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的在职工作人员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踊跃参加竞赛并力争好成绩,全面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上新台阶,结合我区实际,设置优秀组织奖10个,对在竞赛工作中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各地级市财政部门和区直单位予以奖励。同时设置个人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竞赛采取得分排序、抽奖两种评选方式。当竞赛成绩达到95分的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奖项设置总量时,将所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得分的高低确定相应的奖项,抽取一、二、三等奖,对相同分数则以抽奖方式确定相应等次的获奖人员;当95分试卷数量未达到奖项设置总量时,则将所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得分的高低确定相应的奖项,如果得分相同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奖项设置总量,以抽奖方式抽取相应的奖项。
(三)对在全国或我区获奖的我区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对没有获奖,但是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
(四)获奖名单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上予以公布,并由我厅颁发获奖证书。
七、几点具体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行业会计学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参赛,以进一步普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相关知识,提高单位领导干部和广大财会人员的内控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执行单位内控规范的自觉性。
(二)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参赛人员的统计工作。竞赛活动结束后,请各地级市(负责统计所辖市、县、区)财政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统计所辖行政事业单位)、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统计行业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11月5日前分别将《参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情况反馈表》(表1由区直各有关单位填报、供各市、县财政部门填报时参考,表2由市级财政部门填报)填好后及时反馈给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联系人:秦瑜;联系电话:0771—5331604、5318020(传真);电子邮箱:gxqinyu@sina.com.cn;邮政编码: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