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2019-02-13

近年来,珠海市财政通过开展“八项检查”,着力查找内控风险点,强化整改落实,不断提高部门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

  一是内部监督检查。由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牵头、各业务科室抽调人员参加,组成检查小组。同时成立审理组,负责对检查小组检查报告的审核。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部分,采取岗位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强化督促整改。

  二是固定资产清查。通过单位清查、数据填报、财政审核和汇总上报,进一步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三是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管理检查。不断完善监管办法,通过明确界定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两个平台的招标项目受理范围,实现 “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工程招标管理目标,零星工程的招标管理也全部公开和透明。

  四是行政执法制度检查。认真梳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法、行政执法督察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按事项分类,形成系统目录,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五是财政资金拨付检查。认真开展财政资金拨付自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以拨列支、虚列支出等情况。完善相关手续和账务处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

  六是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市级成立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议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展全面检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机制。

  七是政府投资审核信息化检查。继续完善预结算操作规程及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实行网上报审项目,全过程监管项目审核,实现对协审中介内部三级复核的强制性要求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考核。

  八是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日常化内审。市财政国库支付部门成立了内审业务委员会,按照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和规范流程开展日常化内审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规单据,对潜在业务风险事项提出警示通知。


阅读127
写下您的评论吧